廣州11月8日電 (唐貴江 關悅)廣州海關8日消息,近日,該關所屬南沙海關在出口貨物中查獲偽瞞報第1類危險貨物煙花爆竹一批,重約18噸。目前,已依法進行處置。
此前,南沙海關關員根據風險布控指令對一票申報品名為“扳手”等的出口貨物進行查驗時,發現除集裝箱門口處裝載有扳手、拖把桿等貨物外,在集裝箱內側堆放有大批用簡易編織袋包裝的紙箱,紙箱內裝有大量未向海關申報、沒有任何危險品標志且未使用危險貨物包裝的煙花爆竹。經現場清點,該批煙花爆竹重約18噸。
煙花爆竹屬于第1類危險貨物(爆炸品),在物流、倉儲和運輸過程中稍有不慎就可能引發燃燒甚至爆炸事故,對航運物流、生產管理和社會安全有極大的安全風險隱患。
海關提醒:煙花爆竹等危險貨物必須經相關部門許可并取得相應資質的口岸出口,且必須符合國家對易燃易爆危險品運輸、儲存的相關規定要求。對于非法出口煙花爆竹等危險品的行為,海關將予以嚴厲打擊。(完)
【編輯:謝藝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