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特拉賈亞8月15日電 (陳悅 張瑋琦)馬來西亞前總理納吉布15日早進入位于普特拉賈亞的聯邦法院。其所面對的“SRC國際”案訴訟,經過4年的審理,將進入最后階段。
當日,馬來西亞聯邦法院首先處理納吉布提交的新證據以尋求重審此案的申請。若納吉布的要求不被接受,聯邦法院將繼續審理納吉布針對吉隆坡高等法院有罪判決的上訴。據聯邦法院此前發布的排期,審訊將持續到8月26日。
納吉布曾于今年7月以更換律師團隊為由,要求聯邦法院推遲審訊,但遭到駁回。
納吉布于2018年卸任總理后,遭受檢方多項指控,且多與其任內設立的“一個馬來西亞發展公司”有關。SRC國際是“一個馬來西亞發展公司”的子公司,納吉布被檢方指控在涉及SRC國際的交易中牟利4200萬林吉特(1美元約合4.46林吉特)。
吉隆坡高等法院于2020年7月宣判,納吉布涉“SRC國際”案被控的背信、洗錢、濫用權力等罪名成立,并對其處以12年有期徒刑和2.1億林吉特罰款。馬來西亞上訴法院于2021年12月駁回納吉布上訴,維持原判。2022年4月25日,納吉布再向馬來西亞聯邦法院提呈上訴申請書。
作為馬來西亞史上首次面臨司法審判的前總理,納吉布還有多起案件處于法律程序中,但他否認了對自己的所有指控。如果聯邦法院駁回其上訴,除非得到特赦,目前在政壇仍頗為活躍的納吉布將無法參加下次大選。(完)
【編輯:李巖】